洛阳市研究制定宗教团体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2021-03-30 09: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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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全市宗教团体工作,强化宗教团体的管理,切实发挥宗教团体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宗教团体健康发展,近日洛阳市研究制定了《洛阳市宗教团体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由洛阳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各宗教团体贯彻落实。
《办法》明确宗教团体日常管理考核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风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28条。为明晰具体任务,该办法配套《洛阳市宗教团体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共计43项考核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管理。日常管理考核时间以当年度为时间段,集中考核分别在5月、11月进行。宗教团体日常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宗教团体财政专项经费拨付金额的重要依据。宗教团体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等问题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将对团体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
宗教团体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在统战部领导下,由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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