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我市加强境外来洛人员排查 确保信息及时共享、人员及时管控、疫情及时处置

12日,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返洛人员的排查。

  按照要求,市卫生健康、外事、商务(口岸)、海关、机场、边检、公安等部门和各县(市)、区须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通力合作,全面做好境外来洛人员身份登记、健康检测、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共享、人员及时管控、疫情及时处置。

  同时,由洛阳海关牵头,会同边检等部门及时将上级部门通报的境外来洛人员信息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将境外来洛人员信息通报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人员信息严格核查,并录入“洛康码疫情防控健康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

  各县(市)、区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专车将境外来洛人员接回辖区,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送发热门诊就诊。

  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向社区下沉、防控关口向最小单元前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对2月16日以来境外来洛人员和我市目前仍在境外居住、求学、就医、旅游、工作等人员加强排查,摸清底数,分类管理,登记在册,并及时录入“洛康码疫情防控健康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要求申报健康登记,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等情况。根据我国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