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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5-05 1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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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香鹿山镇柏树沟村支部书记杨胜利、副书记兼村监委会主任张保立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在为贫困户制定扶贫政策时,杨胜利为其亲属杨某上报四项帮扶政策,张保立为其亲属宁某上报三项帮扶政策,致使该两户享受的帮扶政策明显高于其他贫困户,显失公平、优亲厚友。2018年12月10日,香鹿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胜利、张保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栾川县狮子庙镇瓮峪村支部书记李长红、村监委会主任崔石磙骗取扶贫增收资金问题。2017年,李长红、崔石磙被确定为稳定脱贫户,2018年7月,两人在明知稳定脱贫户不能再享受到户增收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分别骗取增收资金5000元。2019年3月12日,栾川县纪委给予李长红、崔石磙党内警告处分,并各收缴5000元违纪资金。

嵩县库区乡寺庄村村委会主任付留知骗取危房补贴问题。2015年,付留知以他人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贴,骗取补贴款9250元。2019年1月29日,嵩县纪委给予付留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9250元。

伊滨区寇店镇和谐小学校长魏秋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秋季和2018年春季,魏秋玲擅自提高寇店镇和谐小学附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每月每生110元提高到每月每生220元,超出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将48698元“学前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违反了财经纪律。2018年10月10日,伊滨区教育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魏秋玲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论金额大小,影响均十分恶劣。其中,农村“两委”主干占比较大,有的以身试法,有的滥用权力,有的顶风违纪违法。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弱化群众获得感,侵蚀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惩不怠!

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群众身边问题靠群众身边党组织解决的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惠民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的,坚决做到快查严处、决不姑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为打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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