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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项机制”强化监督实效

2019-05-05 1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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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完善四项监督机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把好关用好权,扎牢廉政“防火墙”,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一是廉政警示教育提醒机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制定廉政警示教育提醒工作计划,综合应用廉政谈话提醒、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承诺和重要节点提醒教育等措施,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提醒专题活动,实现警示教育提醒工作的多样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最大限度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从内部管理等方面着手,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出差审批、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明确权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更加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是廉政互动监督机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设立举报箱,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和内部管理互动监督制度,不定期向机关党员干部发放调查问卷,实现党员干部对单位工作全过程的实时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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