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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2-01 00:00:00

来源: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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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将至,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近日,市纪委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效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处处长李备战、民二庭副庭长李太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25日,李备战在勤政苑东门违规收受某律师所送的红薯、粉条、核桃、鸡蛋各2份共8箱礼品;李太山在唐城御府小区北门违规收受伊川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朱小航送的“五粮窖藏”2箱和“黄金叶”香烟2条。2019年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分别给予李备战、李太山党内警告处分;伊川县纪委给予朱小航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洛阳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山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26日,山平在尚德苑小区门前违规收受汝阳县财政局预算股工作人员李康敏、农财股工作人员毕延辉所送的红薯1箱、鸡蛋1箱、蜂蜜2瓶、红薯粉条1箱和杜康酒1箱。2019年1月28日,市财政局给予山平行政记过处分;2019年1月29日,汝阳县财政局分别给予李康敏、毕延辉记过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机关保障处处长宋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25日,宋磊在与某饭店厨师孙某某商谈区管委会职工餐厅经营合作事宜后,宋磊安排工作人员将孙某某所送的“剑南春”白酒1箱、“中华”香烟2条放到自己车上。2019年1月28日,高新区党工委给予宋磊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洛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信息科科长智利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25日,智利粉在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北侧某酒店门前收受宜阳县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宫育心、乔要辉所赠送的烧鸡1盒、苦荞茶1盒。2019年1月29日,洛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党委给予智利粉党内警告处分;宜阳县纪委分别给予宫育心、乔要辉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在全市上下坚定不移纠“四风”的情况下,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置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频踩“红线”;少数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弱化、管党治党不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位。这些问题再次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松、纠治“四风”半步不能停,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严守党规党纪,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春节将至,节点即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的认识,越是关键节点越要绷紧作风纪律之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人和事,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春节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四风”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营造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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